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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财务总监 [对集团公司建立财务总监管理制度的研究]

    时间:2018-12-31 21:02:51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摘要]作为不同法人的联合体,集团公司为了其整体利益,有必要强化对相关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委派财务总监无疑是一种有效的财务监管方式。财务总监虽然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及其决策过程,但是不能一味地为监督而监督,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还具有管理职能。由于财务总监的职能的特殊性,在推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时必须注意一些问题。
      [关键词]企业集团 财务总监 监管职能 管理职能
      我国的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源自政府委派财务总监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督,从本质上说,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是所有者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在企业内部建立的由特定制度、机构与人员构成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目前,我国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已大规模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委派制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中,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集团推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的缘由
      
      1.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需要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往往相分离,产生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的目标是使企业财富最大化,并千方百计要求经营者以最大的努力去完成这一目标,委托人与代理人均为经济人,其目标不完全一致,即经营者的目标与所有者(股东)不完全一致,经营者有可能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背离所有者目标,由于两者间信息不对称,从而产生“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及“内部人控制”现象。为了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所有者要寻找一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财务控制与分层治理机制,以加大对企业会计控制权的争夺力度,为此,股东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设置一个能代表所有者利益对管理层实行财务监控的职位,这也是财务总监制度产生的根源。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做出制度安排是为防范、监督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目标,公司治理中出现“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所有者监督职责大大加强,信息不对称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2.企业集团自身特性的需要
      企业集团产权制度安排的特性,决定了集团内各具有法人地位的成员企业管理层面出现董事会主导、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轨”运行的格局,整个集团又有集团公司作为母公司与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各种关系。为防止子公司经营目标偏离母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整体发展方向,实现集团公司资源配置的一体化整合效应,保证集团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母公司以投资者身份直接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来规范和约束子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使各子公司在重大决策和财务收支活动方面最大限度地体现集团整体利益。
      从集团整体角度考虑,当企业集团产权设置空间范围广、涉及行业多时,集团会呈现出组织群体化、结构多层化、筹资多渠道化、投资多边化、经营多角化、规模巨型化、市场国际化等特征。这些特征决定了企业集团有大量复杂的业务活动和各种矛盾,进而决定集团有大量复杂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因此,企业集团财务监控具有难度大的特点,需要设立专门的监控人员――财务总监。
      
      二、财务总监的职能定位
      
      财务总监的职能一般被定位监督职能的比较主流,但是笔者认为财务总监虽然是以监督者的身份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及其决策过程,但是不能一味地为监督而监督,集团公司财务总监还具有管理职能,而且只有管理职能发挥的好才能有效的实现其监督职能。财务总监的职能定位:(1)提供并审核财务报告,与总经理共同对财务报告客观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负责。(2)制定或参与审定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指导并监督和审批企业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3)与总经理联合审批规定限额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项。(4)评价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提供并参与审定重大财务决策。(5)对董事会批准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6)对财务会计中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检查并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7)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协调外部审计工作。(8)履行或提请批准对财务、会计、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事项。(9)其他有关事项。
      
      三、推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1.财务总监的定位
      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虽然在具体职能上有所重叠,但是从公司治理角度来看,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财务总监注重事前和事中控制;受所有者的委派,代表所有者的利益,对总经理有监督权;由于不在企业享受任何的经济利益,独立性比较强;重大事项财务总监与总经理的联签制,可发挥制衡作用。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他对所有者负责,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而总会计师只对厂长负责,也就是对经营者负责,会出现“ 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设立了财务总监的企业,应不再设立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以免职能重复与冲突,同时财务总监的职位不应低于总会计师或副总经理,应具有与总经理平行的地位。
      2.财务总监的监管
      由于与总经理联签容易导致财务总监的责任与被监督公司的利益挂钩,无形中会使财务总监谋求被监督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迎合企业经营者的利益需要。财务总监也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因此要为财务总监建立一套激励约束机制。集团公司在委派财务总监时,应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财务总监的责任、权力及考核管理办法,将其工作成效与职务的任免、晋升以及物质利益挂钩。母公司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来评价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检查其职责的履行情况,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使得财务总监在工作中有压力、有动力,能积极、主动地行使其职责,积极想方设法,维护所有者的正当权益和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并主动参与所在公司的战略规划及日常管理。
      
      参考文献:
      [1]邢永芳:关于企业集团内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若干问题探讨.四川会计,2002(3)
      [2]廖颖杰:关于财务总监若干问题探析.财会研究,2003(9)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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