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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文解字_说文解字在线查询 词典

    时间:2019-01-29 06:37:40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星星阅读网手机站

      照老子的意思,人的一生只需衣能裹体食可果腹便足矣,其它诸如声色犬马之类,是决不能触碰的。否则,轻者感官错乱,重者灵魂出窍,反倒失却了生活的本原。      我现在居住的这座城市,三国时期叫做“武昌”,大概从民国开始,才称作“武汉”。“武昌”的意思易理解,所谓“以武兴昌”,即靠武力来治国强盛的意思;而“武昌”后来怎样变成“武汉”,“武汉”的字面意思究竟作何解释,似乎关注的人不多。我以前曾提出,“武汉”一词来源于《论语・微子》。在这一篇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大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这里的大师、亚饭、三饭、四饭、鼓方、播鼗、少师等,均是鲁国宫廷乐队的职位。大师大约相当于乐队队长或是乐队首席,大师之下依次为亚饭、三饭、四饭;鼓方即“司鼓”,播鼗是打小鼓的人,少师是大师的助手,击磬则是敲打磐磬的乐师。那时的鲁国“礼崩乐坏”,“乐坏”的结局是乐队解散,乐师们出走流亡。于是,名字叫“挚”的“大师”去了齐国,名字叫“干”的“二饭”跑到了楚国,“三饭”“缭”逃到蔡国,“四饭”“缺”来到秦国;打鼓的“叔”在黄河一带驻扎,打小鼓的“武”一路寻到了汉水之滨,而副领班“阳”以及击磬的“襄”则流亡到海边。这里要推究的,是“播鼗武入于汉”。“武”入居汉水之滨,亦即汉水之尽头――汉水最终流入长江,这个地方岂不就是现在的“武汉”?“武入于汉”也许就是“武汉”的出典。
      但是,如果据此便将齐、楚、蔡、秦、汉等地与“音乐”捆绑起来,认为这些地区具有“音乐遗传基因”,恐怕并不能令人信服。因为国人对于音乐这件事情,多少抱有一些敬畏的态度,既爱又怕,近之唯恐“溺”,远之又自觉“形愧”。无论“自命不凡”或是“五音不全”,皆与圣贤倡导的“中庸”相悖。事实上,不仅仅是音乐,大凡涉及到人类的精神领域,总会出现一些奇怪的现象。通常,精通此道者洋洋得意,不屑于凡夫俗子,沉溺在“闻韶乐,三月不知肉味”的自我陶醉之中;不谙此术者则蔑视群儒,愤愤不平地大唱所谓“玩物丧志”论调。而后者最强势的理论支撑,便是道家鼻祖老子的《道德经》。
      老子在《道德经》之十二章中有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译成白话,即五彩缤纷的颜色(青、赤、黄、白、黑“五色”,指视觉上的刺激)令人眼花缭乱,交织纷繁的音乐(宫、商、角、徵、羽“五音”,指听觉上的刺激)令人听觉不灵,珍馐佳肴(甘、苦、酸、辛、辣“五味”,指味觉刺激)令人口味差失,骑射狩猎、奇珍异宝(泛指人的“触觉”)使人内心狂乱、行事不端,所以圣人对这些物事是有选择的,惟满足基本生存之外别无他求。照老子的意思,人的一生只需衣能裹体食可果腹便足矣,其它诸如声色犬马之类,是决不能触碰的。否则,轻者感官错乱,重者灵魂出窍,反倒失却了生活的本原。
      受这句话刺激最大的,是那些文艺家们。画家不敢画画了,音乐家不想演奏了,美食家不思饮食了,就连爱好运动与收藏的人也变成了异类。即便与文艺关联不太大的其它领域,比如理工科,也面临着挑战――科学的目的是弥补人类的弱点,服务于人性的惰性,亦即为人类提供更舒适的环境。问题是,所谓舒适的环境是永无止境的,而且恰恰是这样的环境更易惹人“心发狂”。倒是西方人解了这个尴尬,比如西方文明发源地之一的古希腊,之所以出了那么多思想家、哲学家、文艺家、科学家,是因为在希腊“供养眼睛、娱乐感官的东西很多,给人吃饱肚子、满足肉体的东西很少”(丹纳语)。有钱人有一盘蔬菜便相当满足,穷人只吃几颗橄榄或咸鱼,只有在一年一度的复活节才有一顿肉吃。他们通常七八个人围在一起吃一个羊头,他们喝得很多,但绝对没有一个醉汉,因为喝的是泉水。他们去酒店不是为了喝酒而是聊天(聊天可以产生思想),一杯咖啡、一杯清水、讨个火点上烟便能消磨一整天。他们的神庙巍峨壮观,自己却住在简陋的屋宇里,甚至不穿缀多余的衣服。他们通常裸露身体(即便参加户外运动也是如此),因为屋宇即是“衣服”,身体游弋其中无拘无束,何须再画蛇添足!这种生活方式绝不会使精神崩溃,反而有助于智力的提升――肚子空了则需要大脑去填补充实,于是便产生了思想和学问。表面看来,这种“为目不为腹”的现象与老子的“为腹不为目”正好相左,其实不然,老子的意思是说凡事都不要太过,“道法自然”是最高境界,那些超越了分寸的“目”才是有害的。
      说到“为腹不为目”,我对“五味令人口爽”中的“口爽”有不同的理解。一般认为“口爽”即“口伤”之谓,但“爽”虽与“伤”音近,两者的词义并不相通。《说文》及《康熙字典》对“爽”的解释皆有“明”或“畅”之本意,虽也见有“违背”之意,但用于“伤”则仅见于此处。何况在《道德经》中,凡“伤”者皆直书本字,如“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第六十章)。试想,如果“五味”真的令人“口伤”,则何来“为腹不为目”?则中国人的以食为天,因食而跻身世界强国的事实何据之有?所以,“五味令人口爽”还是解释成“美味佳肴令人口齿生香”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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