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巡河工作简报【五篇】
时间:2022-03-15 08:54:40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 Detto和Sandro Panseri出演。该片讲述了一个15岁乡下男孩到米兰的大公司谋职的经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河长巡河工作简报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河长巡河工作简报5篇
【篇一】河长巡河工作简报
镇“河长制”工作简报
我镇境内共有16条河流和5座水库,其中区级河流3条、镇级河流13条,小I型水库1座、小II型水库4座。9月我镇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致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9月15日,区召开了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督办会。会后,我镇第一时间邀请“河长制”工作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并召集镇村两级河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贯彻传达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梳理总结了“河长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包括有养殖企业、河道污染物、污水管网安装、垃圾箱(桶)布置等内容。会上明确专人落实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收集到的问题和打算,向区级河长作了汇报。
此外,我镇还根据河库优先、密集合理、群众需求的原则,布置了194个市政垃圾箱和120个市政垃圾桶;整合农村保洁网格员,拟定了30名工作负责、熟悉水性的河道巡查保洁人员,开展日常性河道清漂保洁工作;就二三级污水管网安装建设,继续加大与施工单位的协调力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力争提早投入使用;镇村两级河长定期对负责河道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对不能马上处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上报,形成问题清单,汇聚多方力量共同解决。
【篇二】河长巡河工作简报
办河长制工作简报
2月16日,江西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及工作规则,推进xx年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长鹿心社参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河长制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5个河长制省级相关制度。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作了工作汇报和起草说明。
强卫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河湖保护,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健全监测监督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5月23日至24日,水利部河长制工作督查组一行4人在太湖局黄卫良副局长的带领下到我市督查河长制工作。
23日,黄卫良副局长一行在省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厉云,南平市委常委、武夷山市委书记马必钢,南平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林飞的陪同下到武夷山市督查河长制工作,检查了武夷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实施方案》;到洋庄乡实地查看河长制办公室以及洋庄乡西溪流域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西溪中小流域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
24日,黄卫良副局长一行在南平市级副河长、市政府副市长黄书荣陪同下,检查了南平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看望了工作人员,召开了南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会,听取了黄书荣副市长、林飞局长的工作汇报。会上,厉云副厅长对南平市在设置河务专员、河道警长、村级河段长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河道的清洁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黄卫良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南平市河长制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做好能力建设。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河长、河长制办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基层人员的培训。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列出一个清单,明确河长制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充实,形成制度体系。
三是推进“一河一策”。建立“一河一档”,把问题找准,加强排污口管理,强化黑臭水体、劣V类水整治。
四是规范河湖岸线管理。打击违法侵占岸线行为,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岸线规划。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离不开宣传教育,全民素质的提高同样依赖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
六是继续勇于探索、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河道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需要不断的探索、创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进河长制标准化。
5月9日,全市河长制现场推进会议在岚皋县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贯彻落实汉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议及全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通报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就公安系统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岚皋县县长杨义龙致辞。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市防汛办主任曾忠文主持会议。
吴平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党政领导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也是解决我市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河长制工作在我市取得更大成效。
吴平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定下发了《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探索建立“河长+警长”四级管理保护体系,全力打造安康河长制升级版。目前全市已落实各级河长3055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总警长,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15个成员单位职责,开展了为期百天的涉河违法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宣传活动,全市河长制深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吴平要求,要按照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做到“河长+警长”全覆盖;要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组织管理,要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
雷绍明强调,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治理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协助本级河长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河长制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置于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常态警务工作内容。雷绍明要求,各级河道警长要经常性到负责河段进行巡查,重拳打击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为打击工作重点,将河道专项行动整治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协作配合、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担当起捍卫“碧水蓝天”的历史使命,为全市“青山绿水”生态发展保驾护航。
曾忠文要求,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把河长制往实的做、往深的做、往好的做、往亮的做,做到河长、机构、考核、制度四落实,职责、宣传、执法、督查四细化,达到思想认识、措施落实、工作进度、能力建设四提高,全力做好管水、治水、护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河长制,确保全市河长治。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岚皋县四季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四季镇河长制工作汇报,观摩了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岚皋县河长办就“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镇坪县河长办就“河长+警长”推进工作做经验交流发言。各县区水利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各县区公安局长等参加会议。
【篇三】河长巡河工作简报
河 长 巡 河 记 录 表
河湖巡查 年第 次
巡河起点: 巡河终点:
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至 日 时
当日天气: (晴/阴/雨/雪/多云)
巡查项目
问题情况及原因
处理过程及结果
河湖面貌与
保洁
是否存在倾倒、堆放垃圾
是□否□
是否存在渣土、废弃物堆积
是□否□
是否存在堤防上违法种植
是□否□
是否存在堤防及护堤地新增坟冢
是□否□
是否存在堤防上放牧
是□否□
是否存在侵占、破坏堤防违法行为
是□否□
河湖水面及岸线保洁是否到位
是□否□
河湖水域状态
水域是否出现成片青苔、绿藻、垃圾、淤柴等漂浮物
是□否□
水体有无明显异味
是□否□
水体颜色是否明显异常
是□否□
水域内是否存在漂浮死鱼或其他生物尸体
是□否□
是否存在电、毒、炸鱼行为
是□否□
河道采砂
河段内是否有非法采砂
是□否□
砂场是否存在超量超范围开采
是□否□
河道内是否有砂石堆积
是□否□
堤防上是否有采砂重载车辆通行
是□否□
河湖取排水
是否存在向水体内非法排污现象
是□否□
是否发现新增入河排污口
是□否□
排污口排水颜色、气味是否异常
是□否□
晴天雨水排放口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否□
河湖取排水
排污口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排污量、排污水体颜色、气味等)
是□否□
是否有河道内清洗车辆等设备情况
是□否□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新增取水口
是□否□
河湖水域岸线管理
是否存在在堤防上、滩地内新建工程
是□否□
是否存在在滩地内新种植林木
是□否□
是否存在在滩地内钻探、爆破、取土、考古发掘等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养殖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堤防上违规行驶重载机动车辆行为
是□否□
是否存在河湖违规设置捕鱼设施行为
是□否□
河湖设施管护
河长制公示牌是否遭到破坏
是□否□
水质监测设施是否完好
是□否□
水文监测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是□否□
安全警示标识是否完好
是□否□
其他问题
上次发现问题处理情况
河长姓名: 河长层级:省、市、县、乡、村 河长职务:
陪同人员:
注:该表格为参考格式,可单独使用,或与其他巡查、检查及保洁养护记录整合后使用。
【篇四】河长巡河工作简报
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落实河(湖)长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安徽省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实施意见》、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滁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和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巡河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原《滁州市河(湖)长巡河巡湖工作制度》不再执行。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巡河巡湖为抓手,以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为重点,围绕河长制六大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巡河巡湖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促进推动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二、落实巡河责任
(一)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湖)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湖)长巡河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解决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副总河长协助总河长统筹协调河(湖)长巡河的落实,负责督导下级河(湖)长履行巡河职责,提高巡河工作成效。
(二)河湖最高层级的河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责,分级分段(区)河(湖)长对河湖在本辖区内的管理保护负直接责任。
三、明确巡河要求
(一)总河长、副总河长开展巡河督导,由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负责做好巡河准备工作。河(湖)长对责任河湖的巡河,由河长联系部门会同河长办负责做好巡河准备工作。各级河(湖)长及联系部门、河长办应及时、准确掌握河湖相关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巡河,保证巡河成效。
(二)各级河(湖)长要加大对责任河湖的巡河力度。原则上,市级河(湖)长每半年巡河不少于一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一次,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河不少于一次。对问题较多的河湖,应加大巡查频次。
(三)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服务进行现场取样和现场抽检等方式开展常规巡河和专项巡河。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常规巡河,全面检查责任河湖工作开展情况;针对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巡河,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有关问题。
(四)河(湖)长联系部门应及时整理巡河记录,建立巡河台账,包括巡河时间、人员、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保存必要影像资料。巡河发现的各类问题及处理情况应报相应河长办备案。
(五)建立河(湖)长巡河履职月报制度,各县(市、区)河长办要按月上报本县(市、区)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情况。
四、细化巡河内容
河(湖)长巡河应坚持问题导向,以乱排、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对责任河湖进行全面巡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河(湖、库)岸保洁是否到位;河(湖、库)面是否有漂浮垃圾、废弃物、病死动物;河(湖、库)底有无明显污泥、垃圾淤积或障碍物。
(二)河(湖、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三)是否有新增入河(湖、库)排污口;入河(湖、库)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相关监控设备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雨水排放口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口(水)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四)河道沿岸餐饮服务业、工业企业、农业养殖、居民等是否存在直排废污水;是否存在向河湖库内倾倒垃圾和固体废弃物。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和养殖户是否按规定关闭或搬迁,规模化养殖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是否达标。
(五)河湖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建(构)筑物、违法堆场、围垦、填堵河湖以及其他侵占河湖的行为;河湖水域岸线有无人为破坏或崩塌、滑坡现象。
(六)是否有非法采砂现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围网、栏网、网箱养殖及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水电站是否按规定下泄生态流量。
(七)河(湖、库)长公示牌设置是否规范,信息是否及时更新,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被遮挡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八)历次巡河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九)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问题。
五、强化问题整改
河(湖)长巡河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应及时协调督促处理解决,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由河(湖)长督促相关部门或下级河(湖)长限期处理;河长办根据安排,及时向相关责任主体发送督办单(函)或告知函等,相关责任主体应限期落实整改措施,并通过书面形式反馈河长办。对于重大和疑难问题,要及时提请本级总河长协调解决。属于职权范围外的,应及时提请上级河(湖)长或河长办协调解决。
(二)对问题整改执行不力的责任部门或单位,实行挂牌督办,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及时、到位。
(三)各级河长办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应做好相关记录,安排人员核实,参照巡河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六、严肃追责问责
(一)各级河(湖)长应加强对下级河(湖)长巡河履职的监督检查,对巡河履职优秀、及时推进问题解决的,给予表扬;对巡河履职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显著的,给予批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河(湖)长进行约谈;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1.未按规定频次和内容进行巡查的;
2.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巡查发现、上级交办及群众举报投诉问题的;
3.未按规定做好巡河记录或巡河记录弄虚作假的;
4.对污染水体、违法建设等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报告或隐瞒不报的;
5.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
6.其他巡河履职不到位的情形。
七、完善保障措施
(一)巡河是河(湖)长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的重要方式,是推进河(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的重要手段。各级河(湖)长要加强领导,亲力亲为,带领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巡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各级河长办要结合实际,完善巡河工作机制,加强巡河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巡河管理机制。
(三)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及时发布河(湖)长巡河信息,宣传巡河履职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
(四)鼓励引导群众参与,通过聘请“民间河长”等多种形式,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日常巡河,宣传治河政策,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河钥生态保护。
(五)加快完善河湖监测监控体系,积极运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着力推进巡河管理智慧化、监视实时化、考核智能化、公众参与便捷化。
【篇五】河长巡河工作简报
三明市河长制工作简报
2018年第8期
(总44期)
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三明市河长办主任章新华一行
深入梅列调研沙溪梅列城区段
水环境整治工作
调研组听取梅列区关于沙溪梅列城区段水环境污染及整治情况汇报
3月14日下午,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利局局长章新华,梅列区总河长、区政府区长张昌平带领市、区水利和住建等部门负责人调研沙溪梅列城区段水环境整治工作。调研组先后实地查看东新五路排涝站排污口、龙泉溪和忠山新村栖源溪,听取梅列区关于沙溪梅列城区段水环境污染及整治情况汇报,章新华主任对沙溪梅列城区段水环境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强化问题治理。梅列区列西街道河长办要积极履职到位,区河长办积极配合,在近期内拿出近期、中期、长期治理举措,做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置工作。要全面清除河岸、水库大坝及岸线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重点清理列西棚户区河岸及河道垃圾;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减少生活污水直排,特别是要解决好列西忠山新村栖源溪沿河租户的污水直排问题。二是强化日常保洁。要积极开展河道保洁宣传活动,营造河道治理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特别是北山社区要对忠山新村栖源溪沿河租户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制止和劝阻,提高租户爱河护河意识;建立河道保洁队伍,聘用河道专管员、成立专业保洁公司或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河道保洁专业化、市场化。三是强化机制建设。要逐步完善城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转运机制,实现城区垃圾集中处理;要完善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减少城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排,最终实现城区雨污分离,污水零排放;要建立切实有效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实现问题发现、处置及时;要建立应急和联动调处机制,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形成合力,提高对突发水环境问题的处置能力。
实地查看北山社区忠山新村棚户区生活垃圾、污水状况
查看龙泉溪水环境
(图/文: 梅列区河长办)
泰宁县强化“四个着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3月15日,泰宁县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副县长黎辉平、各乡(镇)分管领导、河长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乡(镇)河长办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县河长办主任吴良田总结2017年泰宁县河长制工作亮点,分析存在的不足,并就2018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分管领导也针对各自乡(镇)河道专管员配备及履职情况作简要汇报。
副县长黎辉平提出要从“四个着力”做好河长制工作:一是着力建机制,做到“一季一联席、一季一通报”。二是着力促履职,各级河(段)长、村级河道专管员要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并按规定履职到位。三是着力严考核,面向社会设立举报平台,要求县河长办以暗访为主,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四是着力强宣传,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多渠道宣传河长制,突出亮点,宣传典型。同时要求泰宁县河长制工作2018年争取在全市名列前茅。
(图/文:泰宁县河长办)
【简讯】
3月7日,省水利厅副厅长游祖勇带领考评组一行到沙县考评2017年度综合治水试验县工作。
3月8日,三明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朝阳带领市水利工程安全检查组到将乐县开展防汛备汛、水利工程安全和河长制工作大检查。
本刊投稿邮箱:smhz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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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送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省河长办,市河长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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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宣传科 2018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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