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发言稿
时间:2022-05-04 09:50:36 来源:星星阅读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访工作条例发言稿,供大家参考。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信访工作是对接民事的“桥梁”,是连通民心的“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信访工作的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秉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在信访工作中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做到深入实地、了解实情,做到速接快办、提质增效,在工作实践的全过程中突出“精准化”“高效化”“长效化”。
解决问题突出“精准化”。信访工作是“民生工程”,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厚植“民生为大”的深厚情怀,心向着百姓、眼跟着百姓。各地区各部门在收到群众来信时,要把问题的解决放在第一位,要把群众满意作为开展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在工作实践中强化问题导向,在问题的摸底、溯源、研判和办理上下足功夫,推动问题在现场一次性办结、推动矛盾在一线一次性化解。要从群众的角度理解群众,从群众的立场关怀群众,与民之所感同频共振,与民之所忧感同身受,坚持“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深入群众了解民意、以民为师汲取民
智、为民办事维护民利,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以贴心暖心的关怀、全心全意的付出服务群众,打出解决问题的“精准拳”。
回应诉求突出“高效化”。问题办结率连着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的成效如何连着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查早查小、快查透查,推动问题在源头处理,于属地解决。要将群众来信收集整理、分类分级,抵达现场详查快办、因人因事施策抓方,在力度上一抓到底,在速度上一马当先,在思想和行动上积极主动,在方法和方式上探索创新,在处理结果上及时反馈,让信访工作“通民心”“接地气”,以落实到位、化解有力释放为民服务的“温度”。要将信访内容与实际情况“对号入座”,以严谨务实、立行立做的态度研究问题、巩固成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办好基层“千头万绪事”,也办好群众“牵肠挂肚事”,不断加大问题的化解力度,在“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中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回应群众的现实诉求。
机制建立突出“长效化”。紧扣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在信访工作中要建立规范统一、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问题的解决落地见效。坚持从“源头”上发力,畅通群众信访的门路渠道、权益保障通道,完善接访方式,激发群众监督力量;从“事要解决”的办理过程和具体成效上发力,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从受理研判到转送交办,从强化督办到推动落实,从信息共享到横纵联动,从主动下访到做好回访,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质效,做好信访的“后半篇文章”;在平台建设上,加强信访平台的信息化应用程度,
强化具体业务和数据的衔接,以“一网登记、一网转办、一网处理、一网回复”的便捷流程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努力将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化解在家门口,让群众的问题“项项被解决”,让群众的事情“事事有回音”。
在信访工作上,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的服务态度践行使命责任与担当,提高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推动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把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要求信访工作应当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解决呼声诉求的重要渠道,也是治理水平的直接反映、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答好新时代“信访考卷”的要义,在于时刻秉持人民至上的理念,把信访工作做到人民心坎上,让人民安心、舒心、放心。
抓早抓小“治未病”,防患未然让人民“安心”。调研不深不实、问题推脱推诿,早期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重视,容易忽视的“小问题”不深究,往往会出现矛盾由小变大,基层由主动变被动的困难境地,甚至发生矛盾激化、缠访闹访、层层上访的情况。结合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正确把握“查、预、控、治”的关系,认真严肃对待初信初访,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未访先防、初访防变”,才能形成良性工作格局。将改进干部作风、树立队伍形象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抓手,打造一支敏锐性高、鉴别力强的干部队伍,在初访阶段“巡诊把脉”,才能于微末之处见问题、于发端之时解矛盾。
用情用力“挖病根”,源头化解让人民“舒心”。“小事”不想解决,“难题”化解不了是信访工作的负面表现。信访不是没事找事,更不是挑刺找麻烦,带着怕事、不敢担事的心态面对群众,不仅会降低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甚至会引发更深的矛盾纠纷,致使陷入僵局。用
心用情对待“上门群众”,有力有效办好“苦累差事”,通过正面引导、热情服务、耐心答疑,掌握群众真实需求和急难愁盼,做到源头化解、属地解决,才能在潜移默化中融洽干群关系,创造和谐稳定局面。党员干部要主动深入群众、认真研判需求、积极学习政策,探寻信访背后暴露的治理难题,达到“处理一个问题,化解同类矛盾”的效果。
真办真结“防复发”,精准高效让人民“放心”。信访反复、层层上访等问题需要辩证来看,既要考虑处理过程,也要关注弱势群体,不能直接定性为滋事扰序。信访工作是“民生工程”,怕惹事促使矛盾由浅变深、怕生事选择委曲求全的处理方式不可取。解决信访问题要“精准化”“高效化”,用好“群众工作法”,深入了解民意、广泛汲取民智,与民心同频共振,与民情互融共促,以一抓到底的韧劲和一马当先的效率把矛盾一次性化解。也要做好信访“后半篇文章”,主动做好回访和下沉,坚持查早查小、查快查透,做到分级分类管理、因人因事施策,以“群众来访”转变为“干部去访”,从根本上解决“访而不止、治而复发”的问题。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作为一名曾在信访部门工作 10 个年头的老信访干部,笔者认为,《条例》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地生根,我们应以“三个标准”衡量基层信访成效。
信访工作是群众工作,应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信访工作被喻为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检验基层党政机关践行群众路线的“试金石”,透过信访可以看出一个地方是否安定有序,从而折射出党群干群关系好坏、干部工作作风实虚。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将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一项重要制度设计,在各级设立信访办(局),并于 1995 年、2005 年两次颁布、修订《信访条例》,直到今年新的《条例》出台。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地,必须始终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深入基层办实事、深入一线察民情、深入群众解难题,在信访活动中厚植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群众根基。基层干部要动真感情、拿硬措施,注重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让信访工作充满“温度”和“质感”,打开信访人“心扉”、解开信访人“心结”,以真心换取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的支持。
办信处访是民生实事,应以“真办实结”为标准。在收到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后,责任单位及时受理、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意见
书面答复信访人,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在回音”,这是办信处访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但如果我们仅满足于“已回复”的程序性办结,却不关注办理质量、不解决实质问题,信访件在“交来交去、转来转去”中搞成了“以空对空”,将导致“案结事难了”,信访人久访不息。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地,必须坚持以“真办实结”“案结事了”为办信处访工作的唯一标准。对于一般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加强办理审核,确保责任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较好地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疑难信访事项,应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职能,发挥信访部门“三项建议”等职责,通过领导包案、考核追责等手段方式,使资源、力量、智慧在基层集中起来,推动“骨头案”“钉子案”实体性化解办结。
信访秩序是文明形象,应以“双向规范”为标准。客观地说,过去基层信访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如少数信访人“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信闹不信理”,无论诉求合理与否,都试图通过不停地缠访闹访、越级上访,以达到解决个人诉求的目的;少数责任单位则为了息事宁人,乱开口子“花钱买平安”,从而出现以访谋利、职业上访等“怪圈”“乱象”,颇受社会争议。推动《条例》在基层落地,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使信访工作步入“双向规范”的良性轨道。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带头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不折不扣执行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办理信访事项、解决信访问题时,不搞“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在信访工作中推
诿拖延、敷衍塞责的,从严追究责任。另一方面,加大依法治访宣传力度,对于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仍坚持缠访闹访、恶意非访、破坏信访秩序的,出重拳、下猛药,精准打击,以打促安,树立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正确导向。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也是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落实党的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组织工作中心任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部门要不断提升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实现信访工作“三变”,将自身打造成为名副其实的党员之家、干部之家和人才之家,努力为组织工作整体的创新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变“百姓上访”为“干部下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主动下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组织部门在与干部群众打交道时,要自觉摆正位置,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的思想,把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作为组织工作改进服务质量的“助推器”,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力争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协调处理,在一线排查化解,真正做到时刻与群众保持“同频共振”。同时,要通过“下访”督促组工干部努力学习有关组织工作的政策规定,不断加强政治修养,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使组工干部特别是信访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态度进一步改善、水平进一步提高,切实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变“无备应访”为“热情迎访”。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组织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推行“组织部长接待日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有效处理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任的良好工作格局。组工干部特别是接访干部要不断优化服务干部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从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等小事做起,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一张笑脸迎人,一句问候待人,一杯茶水敬人,一颗诚心感人,既要确保案件能快查快结,取信于民,又要摸清具体情况,保证信访案件处理质量、不留任何尾巴,让来访的党员干部群众体会到组织部的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真正让服务对象有困难愿找、有委屈愿诉、有成绩愿分享,增强对组织部门“家”的归属感、依赖感、信任感。
变“被动接访”为“主动预访”。组工干部要自觉把信访工作放到组织工作的全盘中去考虑,居安思危,认清形势,切实把信访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信访动态,持续关注“涉组”“涉干”等网络舆情,做好预防和稳定工作。要及时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化解组织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协调解决一些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主动预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消除因自身的“被动”、造成信访的“主动”。当群众对反映问题的处理意见存有异议,可能出现越级上访时,还应及时为来访群众
代表做好咨询工作,帮助他们掌握政策,消除疑虑,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问题的发生。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发言讲稿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把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做好信访工作,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为抓手,发挥好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磨砺“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锻铁打器”“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以担当作为与履职尽责推进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信访工作“永久牌”。
以认真细致的“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着眼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科学统筹、谋划在先的思想意识,也需要在核实线索的全面性、问题的准确性、事件的完整性上下足“绣花功夫”。信访工作的办理过程...